2018-09-29 16:31 找知道咨询集团
在龙岗区落户后两年内新建实体经济项目,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区内企业(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一般情况下,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额的15%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生产国家经济安全所需重要设备或关键零部件的,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额的20%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每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接受上年度项目申报,该扶持不与技术改造扶持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 贷款贴息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1.企业为龙岗区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产值不高于4亿元;
2.企业用于申请的贷款合同,其时间长度需不低于一年,且贷款总额(指符合条件的贷款合同额度之和)不低于500万元;
3.本扶持按年度实施,贴息期为12个月,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符合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二)扶持标准:
1.本扶持属于评审制,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可提出申请,经评审通过后的企业方可获得扶持。每年的扶持额不超过企业贴息期内实际发生利息的40%,一般企业每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为60万元,龙岗区重点扶持的产业内企业每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为100万元。
2.企业的同一笔中长期贷款合同,可在不同年度申请扶持,但每次的贴息期不得出现重复。
3.企业的同一笔贷款合同,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请区内贴息类扶持。
第十八条 完成能效提升项目一年内的企业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1.对标对象
(1)工业企业
企业级:综合能效利用水平
设备级:制冷和供热系统(含主机、水泵及风机)、空压机及注塑机等电机系统。
(2)商贸酒店类企业
企业级:综合能效利用水平
设备级:制冷和供热系统(含主机、水泵及风机)
2.评价指标
(1)企业级
综合能效利用水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工业企业)、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及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商贸酒店)。
(2)设备级
制冷和供热系统:冷水机组COP、综合制冷能系数SCOP、供热锅炉热效率、水泵电机效率、泵系统运行效率、水泵吨百米耗电量。
空压机系统:排气单耗值、输入比功率。
注塑机:产品单位重量耗电量。
(二)扶持标准:
对委托国家、省、市认定的专业机构开展电机能效对标项目,按照项目相应服务费用给予50%的扶持,最高为10万元。
第十九条 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已通过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示范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示范项目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立项批复的项目,按国家补助资金的15%予以配套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服务机构予以每个项目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节 市场推广类扶持
第二十条 商标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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