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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深圳创业场租补贴的条件及材料

2018-10-12 15:58 知天下咨询集团

  申请深圳创业场租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已获得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

  (二)申请补贴的场地应为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项目使用,且申请补贴期间项目仍在正常开展或已通过验收。

  (三)2018年度已经申报的企业本次不再接受重复申报。
创业场租补贴

  申请深圳创业场租补贴所需的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效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请补贴期内交纳房租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八)申请补贴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的可提交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九)项目已通过验收的提供验收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材料提交后,由窗口初步核对。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并重新申请;

  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的回执,不予受理回执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回执。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线填报申请表时,应详细阅读申请表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

  2、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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