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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18年广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的范围及条件

2018-09-30 14:13 知天下咨询集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人才

  (二)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 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 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 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选拔推荐工作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突出重点。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指标控制数,我市可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5名,高技能人才1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申报。原入选我市“121人才梯队工程”的后备人才从优。

  二、选拔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登陆“高层次人才系统”(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GZC2.aspx),按照系统指引填报,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扫描上传并提交。申报系统于4月20日17:00关闭,申报人材料务必按照系统提示依时完成提交。

  (二)申报人所在法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经“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报送主管部门。

  非公有制组织的申报人材料经所在法人单位审核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高层次人才系统”提交所在区的人才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组织审核、评议后,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步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方可提交。主管部门须于5月4日17:00前通过“高层次人才系统”将申报材料提交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时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

  (四)系统初审通过后,由申报人在线上生成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1份纸质至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纸质材料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如为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

  (五)根据申报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组织答辩(届时不参加答辩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入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呈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要切实将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我市下达指标控制数(见附件1),采取选拔的方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申报人须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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